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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年内将出台政策 科技成果转让处置权下放至高校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3-15 06:26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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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由于没有自主处置权,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需层层审批,耗时费力。这一现状今年将全面改变。昨日从市科技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出台鼓励高校院所成果转化政策,推动科技成果转让处置权完全下放至高校,以最大限度调动高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我市科教资源密集,在汉共有高校80多所,其中国家部委直属高校8所,211高校7所。高校科研成果丰富,至2012年,在汉高校中仅理工农医类院校持有的有效发明专利达到近8000项,在全市占比显著。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科技体制改革我市有望先行先试,其中,科研成果处置权改革是重要内容。改革方向是将科技成果转让处置权完全下放至高校,授予高校研发团队研发成果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科技成果处置后只需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一直以来,高校科研成果视为国有资产,其转化处置需要学校向上级管理部门报批。尤其是科研实力较强的部属高校,教师职务发明成果转化先要经校内同意,然后上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批,通过后还要在技术交易机构挂牌公示,整套程序一路绿灯走完也要耗时10个月。

  据了解,无权自主处置是制约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低的主要因素之一,由于手续繁琐,一些时效性强的科技成果错失转化良机。据知识产权部门抽样调查,在汉高校经实施专利为147项,仅占总数的24.9%。数据显示,在汉高校大量科技成果大部分闲置。

  市科技局称,新政策出台后,将加速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也让更多有志于创新创业的科研人员不再缩手缩脚。

  据悉,此前,全省已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今年,我市将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并协调在汉高校出台实施政策的具体细则。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耀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责编: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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