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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去世市民质疑洪山社保处:社保费4年竟有5种退法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07-06 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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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 蔡木子 章鸽)

    【视频曝光】
    2010年,洪山区化工新区黎明村村民向先生响应号召,用征地补偿款为妻子段金菊买了4.3万元社保。2011年5月1日妻子意外去世,当年5月起向先生申请洪山社保处退还社保费,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一开始说不能退,2012年洪山社保处通知只能退5000元,2013年又说退9000元,2014年又说退13000元。向先生求助市长热线,洪山社保处工作人员表示以前经办的人员都调走了,自己不了解情况,一时无法给出准确解释。
    【问政焦点】
    4.3万元社保费为何不全退
    市治庸问责督查员盛国平:我就想请问,如果不参保,这4.3万元钱属于谁?
    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如果不参保,这个钱肯定是属于个人的。
    市治庸问责督查员盛国平:我就不太明白,向先生参保了,钱反而退不出来,不参保这个钱他倒可以拿到了。
    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参保是买将来的保障,参保以后收益肯定要比4.3万元大得多。
    【官方回应】
    “一部分能退,一部分不能退”
    市人社局局长刘志辉:按照规定,向先生交的社保一部分能退,一部分不能退。之所以每年工作人员给出的退款金额不一样,主要是算账不精细、政策不清楚。4万多元社保是由村集体、个人、政府三部分组成,家属去世后,只能退个人账户上的钱,都退没有依据。向先生误以为全都是自己交的钱,我们工作人员在参保时没有将这么复杂的政策向老百姓及时解释清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贾耀斌:社保涉及面广、政策性非常强。这个问题明天(6日)我们专题研究,组织有关同志认真研究政策。我负责地承诺,该退给参保人的钱一定不会少,一定不会让参保人吃亏。同时,要组织专门调查组,对导致问题几年没解决的根源进行调查,建立社保工作人员与群众沟通、化解矛盾的长效机制,提高工作人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并把参保政策交给群众,增加政策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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