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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鼻子整形效果 30岁女子“医闹”获刑4年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12-03 06: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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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 通讯员王田甜 黄文娟)不满鼻子整形效果,女子打砸医院,发500余条短信侮辱、威胁医生,多次尾随医生并将医生打伤。市中级法院昨日透露,该女子“医闹”5年,触犯刑法,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

  法院人士介绍,30岁的女子王某在某民营美容整形医院鼻部整形术失败,2008年初求助某知名医院整形美容外科。主治医生叶某告知手术风险,为她进行鼻部整形修复重建术。一年后,王某不满意修复手术效果,要求重做。叶医生认为再做一次手术外观也不会有太大改变,而且手术风险较大,但王某坚持重做。2009年11月,叶医生再次为王某进行鼻部整形修复重建术。术后,王某仍不满意,多次到美容外科门诊室纠缠、吵闹、恐吓其他患者。用红油漆在门诊室墙壁、门上书写侮辱文字,打砸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用斧头砍门窗、天花板、病床等,导致医院物品损失万余元,破坏诊疗秩序,影响医院声誉。

  2012年,经调解,王某获得该医院人道补偿金3万元。按照协议,“患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到医院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纠缠骚扰相关医护人员”,但王某仍多次到医院打砸,从2009年11月起,用移动电话给主治医生叶某发送侮辱、威胁性质的短信500余条,向医生敲诈勒索钱财;多次携带匕首、可疑液体跟踪至叶医生及其近亲家中,扬言欲伤害其父母、妻子、女儿,致使叶医生长时间不能正常上班,不敢回家与亲人团聚。

  今年1月,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捕。7月,硚口区法院认定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某认为量刑过重,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被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

责编: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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