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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错峰上下班、上下学的工作措施(征求意见稿)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4-12-24 16:3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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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商业企业在早晚高峰错开上下班时间

倡导中央在汉、省级党政机关上午上班时间为800。市级党政机关上午上班时间为830。倡导在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上午上班时间为830900。倡导商业企业上午上班时间为900以后。指导新城区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上午上班时间。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委

完成时限:20151231

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错峰上学

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学校作息时间,开展教学常规检查,督促学校不得无故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特别是不得将放学时间和社会上下班时间重叠。开展小学生日托管理实验,进一步错开社会上下班时间,减缓因学生上下学引发的交通拥堵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51231

三、提倡不用小汽车接送学生上学

市属媒体联合市教育局,向全社会发出不用小汽车接送学生上学的倡议。在全市大、中、小学组织开展优选公交、绿色出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各学校利用班会、晨会等形式,向学生讲解绿色出行的作用和意义,并倡导学生追求艰苦朴素的学风,引导学生自觉树立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各学校利用家长会的形式,耐心宣讲,争取家长最大的支持理解,响应不用小汽车接送学生上学的倡议。大力宣传无车日绿色出行、从我做起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倡导绿色出行的环保理念。落实好就近入学的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完成时限: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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