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入户手续正按程序办理 公安部门自查工作中问题
17日,市治庸问责办主办的《每周一问》栏目刊发了《办户口连跑四趟补材料 派出所为何不一次告知》报道。近日,东湖高新区公安分局将调查情况回复给本栏目。据悉,该分局正按程序为向先生的妹夫办理投靠入户手续。
东湖高新区公安分局回复说,经查,向先生前两次均是口头咨询,未向派出所提供任何申报材料。今年4月首次正式提交材料时,离他首次咨询已有3年时间。这期间,武汉户口政策发生变化,申办手续简化,当时需提供的户籍证明、计生证明等已不再需要提供,再加上有派出所合并的情况,接待民警并非同一人,导致前后政策的变化没有给当事人作重点强调。事后,派出所认真反思不足,耐心向当事人作了解释,向世俊对民警的解释和态度表示满意。
按照《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流动人口在武汉暂住3日以上需登记,暂住30天以上需办理居住证,但居住证不属于申报户口的必要证明。民警在受理过程发现未登记、办证的问题,及时落实人口管理措施本身没有错,但将此与申报户口简单地联系在一起,又没有向当事人解释清楚,工作方法和态度欠妥。
东湖高新区分局表示,户口审批是一项政策性很强、且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作,不容出半点差错,他们将在全局组织一次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的专门培训,同时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自我排查和治理,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政策、业务和服务水平,让市民群众“少跑路、多省心、更满意”。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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