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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确公立医院床位费标准 出院当天不算费用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5-12-18 07:28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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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时被告知只有“高档病床”、没有使用空调也要收费、出院当天被收取全天床位费……这些收费问题,不少住院病人都遭遇过。昨日,我省出台《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公立医院床位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按照规定,医院床位分为普通病房床位、特需病房床位和其他床位。普通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医院可自行定价,但不得突破主管部门制定的指导价格,下浮不限。

  普通病床的各项基准价格,都有明确规定。单人间床位,省管三级每天每床(下同)72元,非省管三级67元,省管二级62元,非省管二级57元,一级及以下30元。双人间床位,省管三级57元,非省管三级52元,省管二级47元,非省管二级42元,一级及以下22元。三人间床位,省管三级47元,非省管三级42元,省管二级37元,非省管二级32元,一级及以下16元。

  在病房外走廊、过道临时增加的病床。三级医疗机构按不超过10元/床·日,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不超过6元/床·日,此类病床不得收取空调费和取暖费。

  办法还规定,床位费按整日数计算,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天按1日计算,出院当天不计日数。急诊观察床位使用不足12小时按半日计算。(楚天都市报记者郭姗姗)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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