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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新闻中心 > 武汉

2016-02-09 10:52 来源: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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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襄阳市妇幼保健院滥发津补贴,党委副书记、院长马健,党委委员、副院长高德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项鸿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襄阳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滥发津补贴,党支部书记李从发、主任杜可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襄阳市樊城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付常清违规操办其子“结婚宴”,收取非亲属礼金83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襄阳市樊城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周娣违规为儿子举办12岁“生日宴”,收取非亲属礼金22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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