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在春节收受礼品 招商办主任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王雪 通讯员段晨晨)昨从市纪委获悉,东西湖区一名党员干部多次在在春节前夕收受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岁的刘某某1994年入党,2010年5月至今任东西湖区某街道主任助理、招商办主任,分管招商引资、企业协调和服务工作。2011年至2015年春节前夕,他都接受了辖区企业送的礼品,折合人民币17377元。办案人员介绍,这些礼品中有烟酒、茶叶,还有生猪肉、草鱼、鱼丸等,无论对方送到刘某某办公室还是他家里,刘某某都照单全收。“党的十八大后,刘某某仍不收敛、不收手,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案发后,他主动交代了所犯错误,积极如数将所收受的物资,折合人民币予以退还。”办案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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