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加重视“破小案” | 长江评论
长江网评论员李煦
据九派新闻报道,3月8日9时许,四川自贡一居民向警方报案称,其三轮车的电瓶被盗,在电瓶车坐垫下有用于毒鼠的一斤左右浸泡过老鼠药的有壳花生也一并被盗走。
警方闻讯后迅速行动。3月8日上午,当地公安发布“警方紧急提示”,提醒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发现被盗花生后切勿食用并第一时间上交公安机关。
该消息引发全网关注,一度上了热搜。
3月9日上午,当地公安再次发布通报称,经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已于8日晚11时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被盗物品已全数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据九派新闻报道,沿滩公安分局卫坪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花生那个事情是报案人谎称的,实际上只是偷了电瓶。”他称,报案人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9日。
案件破了,是好事;没有人中毒,是好事。“好事”办成之余,也让人思考:为什么失主要撒谎?如果他不撒谎,警方会不会“全力开展侦破工作”,只用十几个小时就破案并追回被盗物品?
应该看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形式的“小案”大量存在;另一方面,破案是有成本的,警力也很紧张。群众对警方破“小案”既有很大期待,也有某种固化印象,就是觉得警方不会重视自己的“小案”,遇到“小案”只能自认倒霉。
应该更加重视破“小案”。破“小案”能大大提升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对“小案”露头就打,是最扎实的法治教育,不仅对整个社会的氛围有益,还可以遏制潜在的“大案”——有些大案的线索可能就埋在“小案”里面。
【编辑:付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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