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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化妆品用了过敏,可向法院申请网上调解

新闻中心 > 武汉

2021-11-09 13:57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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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1月9日讯(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陈亚莉) 11月9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汉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黄玮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 ,“面对面”为网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黄玮正在直播答疑。长江日报记者杨涛 摄
  问:我有个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想提交一份证据调查申请给法官,请问以什么方式提交最方便?
  答:您可以登录“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点击案件列表,将您要提交的证据调查申请通过小程序向法官提交,法官可以通过小程序留言回复您。
  问:我年纪大了,子女也不在身边,租户欠我的房租不交,法院可以帮我吗?
  答:我院针对老年人设有专门的“绿色通道”,您可以来我院进行咨询,有导诉员和志愿者可以为您提供诉讼服务。
  问:我跟邻居家有些小纠纷,双方无法自行解决,但是觉得到法院去又怕关系闹得太僵了,请问有没有快捷一点、温和一点的解决途径?
  答:今年6月汉阳区已成立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俗称“调解超市”,由楼栋、小区、社区、街道、全区五级架构组成,对辖区内的纠纷开展多元解纷,法院也派出法官团队常驻中心进行业务指导。您说的邻里纠纷适宜就近调解,目前汉阳区已在各社区设立349个“红色驿站”,为居民提供人民调解、红色物业、社区党群等服务,建议您就近到对应的红色驿站进行调解。
  问:我是一名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在汉阳区一建筑工地做了6个月,现在工程完工,包工头欠我一个月的工资不给,说要扣下做保证金,这个要求合理吗?
  答:您需要看双方之间是否有保证金的约定,约定的保证金数额和返还条件是什么?您可以选择汉阳区法院和汉阳区总工会联合搭建的“法院+工会”调解模式,由专业的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对您的纠纷进行审查,给出调解建议。
  问:我家兄弟三个,因父母年事已高,为避免今后发生遗产纠纷,我们现在对父母名下的两套房产已协商一致,确定了各自的产权份额,父母也同意我们的意见,请问可以到法院调解,确认我们达成的协议效力吗?
  答:根据您反映的情况,各方已达成协议,此情形无须到法院确认。目前汉阳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内有公证协同人员,您可以到中心向公证协同人员咨询,申请进行公证确认协议效力或公证遗嘱等程序。
  问:我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车辆停放在地下停车库被人划伤,物业公司提供不了监控录像,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吗?
  答:车辆被人划伤,应由侵权人负责赔偿,如物业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安保巡逻、视频监控等义务,则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上述安全保障义务,那物业公司需在一定比例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问:我在网上买了一套化妆品,回来使用后发现有过敏现象,要求卖家退货但卖家不认可,投诉到购物平台也没有效果,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答: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可以选择到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网络购物纠纷因双方不能面对面陈述意见,缺乏有效的沟通平台。现在法院已开通在线调解平台,为身处异地的当事人提供在线调解服务,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共同登录在线调解室,互相陈述意见、提交证据,提出调解方案,所有过程网上进行,全程留痕,效果比较好。
  直播结束后,黄玮将继续留在直播间评论区为网友解答法律问题,至11月22日下午5时30分。
  【编辑:邓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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