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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黄陂区副区长、水务局局长被诫勉谈话

2013-08-09 06:57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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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陂区副区长被诫勉谈话,区水务局长被责令公开道歉

  (长江商报 记者 郭婷婷 通讯员 宋达武 陶涛)昨日,武汉市治庸办公布了第四场、第五场“电视问政”整改问责情况。总体而言,问责落实不够理想。有关违建屡禁不止、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规范、中心城区与新城区接合部乱象3个方面的28个曝光问题,仅6个明确问责。对此,武汉市治庸问责办,市人大、市政协督查组审核后要求,就有关问题是否问责相关责任单位要提出明确意见;此外,对某些问题已问责的处理过轻,应加大问责力度。

  在6个已问责问题中,处理较严厉的是汤仁海湖被填占问题,黄陂区副区长陈某某被要求书面检查并诫勉谈话;区水务局局长程某某、盘龙开发区管委会书记王某某2人被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

  截至目前,五场电视问政共问责66名干部,其中包括一名正厅级干部,一名局级干部,20名处级干部,有1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次问责中,1个问题因问责偏轻,被启动“二次办理程序”;42个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问责意见,其中38个问题需进一步提出是否问责,3个问题已立案调查,1个问题待进一步问责。

  武汉市治庸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治庸问责办,市人大、市政协督查组就所有问题提出的150条建议,7月31日前就已反馈到各单位,要求他们按照意见进行整改。下一步,市治庸办将对意见落实的情况进行跟踪,会在8月20日左右,再次向社会公布最新处理情况。

  【6个问题被问责】

  ●新华下路与牯牛洲街交会路口9间活动板房被改建成商业门面问题

  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江汉区城管局副局长王某某、常青街办事处副主任张某等2人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常青街城管执法中队队长刘某某调离工作岗位处理。

  ●垦鑫花园项目工地升降机操作工没有相关证件问题

  对汉阳区建设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等2名责任人进行约谈。

  ●黄陂武横物流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手续不全问题

  分别给予横店街五村社区书记张某某、驻村干部张某某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横店街城管中队中队长朱某某、区国土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队长方某某等2人行政记过等处分。

  ●欢乐大道与三环线交会处有违建果批市场问题

  分别给予东湖风景原区城管局党委书记雷某某、副局长方某某等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刘某、区城乡工作办事处党委委员曹某某等2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肖某、执法四中队指导员邵某,区海事处副主任李某某等3名责任人行政记过处分。

  ●东西湖修建马池路桥梁致使上银湖被违法填占问题

  给予区水务局副局长周某诫勉谈话处理,对联通桥工程项目负责人董某某给予辞退处理。

  ●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修路涉嫌填占汤仁海湖问题

  给予黄陂区副区长陈某某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区水务局局长程某某、盘龙开发区管委会书记王某某等2人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处理;给予区水务局副局长徐某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盘龙开发区管委会委员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敖某某停职检查六个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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