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湖泊保护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每个辖区的区长为该辖区的总“湖长”,区领导担任辖区内各湖泊的“湖长”。今年,市政府首次将湖泊保护纳入对各区的绩效考核体系。为大力推进“湖长制”,目前正在确定新城区126个“湖长”的具体名单,进一步明确“湖长”的职责与义务,近期拟向全社会公示。
随着本月15日月湖率先成立我市首个“网格化”管理团队,年内全市166个湖泊都将分成一个或若干个网格单元,建立各自的管理团队,并将细化责任体系、对其进行考核。而各湖泊的民间“湖长”将分别加入网格化管理团队,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与监督力度。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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