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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4岁无法上户口 普法员帮其解决难题

2013-12-30 15:28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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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记者冯劲松 通讯员王继明 李律

  汉南华顶工业园区有40余家企业,涉及汽车零部件制造、印刷包装等行业,园区常年工作人员达8000余人,其中20至35岁的年轻人占绝大多数,据统计,育龄妇女就近3000人。

  上周,本报普法行来到华顶工业园,由当地司法局、卫计委相关人员现场解答计生法规咨询,解决园区妇女面临的现实问题。

  打工女非婚生子

  落实违法生育处罚后入户

  汉南纱帽街计生管理员江燕,刚坐到咨询台前,30岁左右的彭女士就来到跟前,她焦急地询问,儿子已4岁了,还未办理户口,不知咋办。

  彭女士是当地东荆街人,目前在园区打工。2006年外出打工期间,与云南保山籍男子胡某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09年8月,她怀孕生子,一年后,因感情破裂两人分手,彭女士回到家乡。

  小孩渐渐长大,而入户需要婚育证明,孩子的户口成了彭女士的心病。按相关法规,如男女双方是未婚生第一孩,要受1000元处罚,如对方是已婚男子,则要征收5万余元社会抚养费。孩子入户,男方的婚育证明是处理问题的焦点。而彭女士早与男方分手,无法联系,而保山路途遥远,也从未去过男方户籍地,难以取得男方婚育情况证明。

  江燕详细询问相关情况,掌握信息后,当天电话联系上云南保山市相关计生办,通报违法生育情况。之后,再通过QQ留言,对方计生办出具婚育情况证明,胡某当时为未婚生子。

  当地卫计部门最短时间落实了违法生育处罚。日前,彭女士小孩入户难题得到解决。

  独生子患精神病自我伤害

  “特别扶助”送上门

  华顶工业园区普法现场,数百名打工者前来咨询,当地司法局调解员现场为大家讲解独生子女享受的权益,一则患病独生子受到计生特别扶助的事例赢得一片赞赏。

  今年9月的一个休息日,汉南卫计委工作人员老刘,偶尔听说邻居龙先生的儿子犯精神病,造成严重的自我伤害,为此,本不富裕的龙先生一家一筹莫展。

  老刘连忙打听龙先生的生育情况,得知他就这一个儿子,自从儿子患病后,两口子也未再要第二胎。几天后,老刘将此事汇报委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后,汉南卫计委决定依法将龙先生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

  听到喜讯,龙先生非常感动,并向老刘发来短信:“都说现在办点事很难,没想到计生工作人员这么好!”

责编: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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