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突发专题 > 我是建设者 > 热点新闻

舆论监督要体现建设性

2013-04-09 17:14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武汉晚报经济部记者 左洋)一提起媒体舆论监督,“被监督”的单位多是“皱眉头、板着脸”,甚至让一些单位一把手感到难堪,下不来台。《武汉晚报》推出的“金家墩客运站门口有个‘兔子窝’”的连续报道,却让“被监督”单位笑起来了。

  2012年暑运,记者接到旅客反映武汉最大客运站——金家墩站“兔子”拉客、黑车宰客的投诉。据记者了解,该站一直在武汉市交通窗口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垫底。

  7月,记者蹲守一周暗访,并在《武汉晚报》推出重头报道后,江汉区政府立即责令“被监督”单位——江汉区交通局组织执法人员整顿周边秩序。

  记者没有按常理鸣金收兵。在一个月里,访“兔子”、跟执法,连续跟踪报道,找到症结:区交通局缺乏有效执法权,只能驱赶,致兔子、黑车司机有恃无恐。9月,江汉区政府决定:具有综合执法资格的汉口火车站地区综管办接管车站周边管理,使执法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今年1—2月,该站在全市文明指数测评中位居前列。江汉区交通局给《武汉晚报》送来锦旗,感谢帮助解决“大难题”。

  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体的重要功能之一,新闻工作者在舆论监督过程中应该始终站在“建设者”的角度,切勿“一稿了之”。我的体会,一是要保持持续关注,客观公正反映当事各方意见,不能偏听偏信,以偏概全。二是理性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使舆论监督真正发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部门工作,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作用。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