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点帮扶资金由市财政局从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主要用于4个方面:规划编制,包括驻点村村湾规划、产业规划、绿化规划的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通湾道路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村卫生室改造、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绿化;致富门道明晰,包括农村结构调整、良种推广、高产模式推广、科技示范户的扶持、农民技术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农村文化建设,包括“农家书屋”建设、党员远程教育等项目的补贴。
《办法》明确规定,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得用于6个方面:机构开支和人员经费,各类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各类经济实体、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个人住宅及与新农村建设无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购买交通、通讯设备;偿还债务、小额信贷及其他形式的有偿使用;其他与新农村建设无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