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出台措施,推出“经济租用房”这种住房保障新产品。那些既买不起商品房,又超出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的“夹心层”将获得保障。
据了解,早在2007年下半年,我市就对“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进行调研,实际就是考虑在一些经济房小区拿出一些经济房用于租赁(经济租用房);去年,房产部门根据调研情况,着手形成相关建议,但目前还没有一个正式的文件。
“最大的障碍是建设这些经济房由谁来掏钱。”房产部门一位人士分析说,我们的经济房全部由开发商建设,他们都希望在短期内销售,快速回笼资金,如果一个经济房小区拿出一部分租赁,就得很长时间收回投资,开发商不愿意,而政府资金主要用在购买廉租房上了。
该人士称,如果建设部正式发文,各地推进此事就理直气壮,经济房建设资金的来源也就容易筹措。
部分城市参考办法
部分城市推出了“经济租用房”政策,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一套房子以优惠租金出租给低收入人群;另一类是,如市民购买一套12万元的经济房,只能支付7万元,那么可以先买下一半的产权,另一半作为租赁,由购房人付租金,等购房人经济条件有改善的时候,可再购买剩余的房屋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