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洲区旧街的蔡女士,其母亲已是82岁高龄。1月15日,她的母亲说一直感到很冷,希望女儿帮着买个取暖的东西。
当日,蔡女士来到新洲李记电器店,花60元买了一个电热暖手宝。蔡女士说,她当时就见该暖手宝既无品牌又无合格证,有点犹豫,老板李某则保证使用一年没问题。
1月16日,蔡母在给电暖手宝充电时,突然被电晕,后被送到村卫生室急救。医生检查后说:“老人年事已高,如晚来几分钟,会有生命危险!”经过几天的治疗,蔡母才渐渐恢复。
想到自己的一片孝心,险些酿成大祸,蔡女士愤怒不已,于昨日投诉到新洲旧街工商所。
工商人员迅速前往商店调查,发现该店经营的电热暖手宝大多是“三无”产品,当即对其库存的25个“三无”电暖手宝予以扣留,责令老板李某退还蔡女士购物款60元,赔偿蔡母医疗费600元,并对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劣质电热暖手宝除了存在漏电隐患外,还可能会爆炸伤人。选购这类产品时,切记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最好到大商场购买有合格证的产品,并索取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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