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光违反交规要扣分,服务“违章”也要被罚分。昨悉,武汉市《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对司机服务“违章”记分进行警示,年记分累加达到15分的“上限”,司机就要重新培训上岗。
根据该办法,不执行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一次被罚记7分,将出租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人员营运的,或在营运中载客故意绕道、未经乘客允许另载他人,以及强行拉客、拒载乘客、无正当理由中止服务、不按规定装置计价器或不使用计价器的,一次记5分;不按规定装置待租标志灯、顶灯,车门未印有经营者名称或投诉电话号码的,以及在营运中不携带规定证件或不按规定置放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一次记3分;出租车不在车内张贴标价签,或车身、车厢和行李厢不整洁卫生的,一次记2分。
据悉,每个自然年(从元旦到12月31日)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周期内记满15分的驾驶员,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百名监督员上岗 暗查出租车服务
昨日,受武汉市客管处聘请,100名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员开始上岗,对江城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进行暗查。
司机开车时有没有利用无线电台或打手机闲聊?车身、车内是否整洁?有没有拒载、拉客等行为?100名服务质量监督员将根据诸如此类服务测评考核的“硬杠杠”,对出租车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举报服务质量问题。
根据要求,服务质量监督员每月至少要乘坐2次出租车,并根据标准对所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进行评议。
(责任编辑: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