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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施救首次统一收费标准

发表时间:2007-02-21 09:57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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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消息(记者廖志慧、通讯员马婷、王幼予)日前,省物价局、省公安厅出台文件,首次统一高速公路清障、施救收费标准。

此前高速公路各施救单位的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不统一,相关投诉不断。此次,文件共规定了7个收费项目。

其中,清障、施救作业费为每小时280元,计费时间从清障、施救人员和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开始,至撤除现场为止;夜间(18∶00-6∶00)作业可上浮20%。

拖运(牵引)费则按不同车型分为A、B、C、D四类,每类均有80元至150元不等的“基价”,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行驶不同公里数所需费用。

物价部门强调,施救单位在实行拖运牵引时,应尊重车主意见,按照方便修理原则拖离高速公路,不得以故意绕远路的方式增加费用。清障、施救单位须实行亮证收费,并事先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抬价或另立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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