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高速公路各施救单位的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不统一,相关投诉不断。此次,文件共规定了7个收费项目。
其中,清障、施救作业费为每小时280元,计费时间从清障、施救人员和车辆到达事故现场开始,至撤除现场为止;夜间(18∶00-6∶00)作业可上浮20%。
拖运(牵引)费则按不同车型分为A、B、C、D四类,每类均有80元至150元不等的“基价”,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行驶不同公里数所需费用。
物价部门强调,施救单位在实行拖运牵引时,应尊重车主意见,按照方便修理原则拖离高速公路,不得以故意绕远路的方式增加费用。清障、施救单位须实行亮证收费,并事先告知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抬价或另立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