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产权不是“分林到户”
集体林权制改革后,林农将拥有林地使用权、林木的所有和使用权,产权明晰是改革的首要要求。
国家免除三项税费
为推进改革的进行,武汉将免征三项税费:全部取消育林基金和维简费的征收,林业部门由此形成的经费缺口,由财政解决;对从事木竹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原木、原竹取得的收入,将免征增值税;对所有企事业单位种植林木、发展林木种苗以及从事林木产品初加工获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乱砍伐生态公益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
这项改革对于城市居民意味着,城市居民也可以参与投资林地。这也可促进林业资源更快实现其经济价值,并可为农民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因此,武汉市政府出台减免税费的优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