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专题审议法院执行难
(记者 邹丹)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执行财产难动……今日上午,武汉市十二届人大常务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武汉市人大常务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的情况报告,“执行难”问题再度成为关注焦点。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河洁在报告中说,近两年来,随着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执行行为逐步规范,实际执行到位率有大幅增长,2007年同比增长54.3%,今年1—10月同比增长22%。但是,“执行难”的状况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缓解。2005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1549件,执结47583件,全部执行到位和双方达成和解彻底结案的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6%,部分执行到位的占40.3%,完全无法执行的占23.7%,一些案件长期未能执结,申请人对法院很不满意。
她分析说,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有多方面,客观上,部分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确实较差,有的根本无履行能力;社会信用体制尚不健全,执行的外部环境仍需改善;部分转型期的遗留问题,法院执行十分困难。主观上,法院执行力量与繁重的办案任务不适应,很多执行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的状态;现有的工作机制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工作局面,需要进一步改革完善;执行不力、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执行人员的素质需要提高。
有委员建议,法院应该在人员配备上进行相应调整,将一部分素质硬,能力强的人员从审判岗位调集到执行岗位上,集中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还有委员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单靠司法力量难以解决“执行难”问题,一个执行案件涉及到多部门时,需要开展联合行动,寻求法制和政策配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