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借道超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这5起交通违法案例被曝光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5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涉及“ 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 ”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等违法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务必遵守交通法规。详见↓
曝 光
典型案例 1
沪A35***
▲2022年7月23日14时07分,号牌为 沪A35***的小型轿车在漕宝路万源路, 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2
沪AA72***
▲2022年7月23日15时27分,号牌为 沪AA72*** 的小型轿车在博园路近联西路路段,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3
沪BMM***
▲2022年7月23日14时51分,号牌为 沪BMM*** 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航瑞路鹤沙, 实施了“驾驶机动车不按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6分
4
沪AFC2***
▲2022年7月12日18时31分,号牌为 沪AFC2***的小型轿车在新闸路近成都北路路段, 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5
辽A52***
▲2022年8月27日15时25分,号牌为 辽A52***的小型轿车在新闸路近成都北路路段,实施了“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违法行为。
处罚:罚款200元,记3分
资料:市公安局交警总队
编辑:夏奕宁
一周热门
- {{index+1}}{{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