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如何变更台名?
我省目前实行省市县三级审核制度,由县、市两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省级 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 要求,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审批部门由 国家 广播电视总局下放至省级 广播电视行政管理 部门)。 申请单位 须提交申请书、拟变更台名的创意简述或国务院区划调整批复两项材料 依次至所在辖区的县级、市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至安徽省行政服务中心省广播电视局窗口进行审批并出具办结通知书。
(承办单位: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管理科、 各县市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咨询电话:0553 — 383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