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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现在的男方护理假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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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9 00:00 来源: 芜湖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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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 男方护理假。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
  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双休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承办科室:市卫健委人口家幼科   电话:3121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