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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下,如何规范使用房屋“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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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 00:00 来源: 芜湖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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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随着住宅小区使用年限的增加,屋面、外墙和电梯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渐老化,影响广大业主的安居生活。为进一步规范紧急情况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使用,提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芜湖市住建局编制了《芜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建立了应急维修事项清单,因住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发生危及房屋使用、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影响物业正常使用等符合事项清单的紧急情况,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可直接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行业主管部门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申请人能快速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具体维修范围有7类:1、屋面、外墙体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2、电梯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符合老旧电梯维修更新改造条件的;3、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4、房屋外立面发生脱落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5、公共围墙、护(围)栏损坏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6、共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的;7、其他经区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形。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直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适用应急维修的,可按勘查认定、组织实施、竣工验收、资金结算四步程序办理。勘查认定中,区物业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应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等有关单位进行实地现场勘查,并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认定,形成书面认定意见,出具《芜湖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认定书》。申请项目需要资金预拨的,经区级主管部门认定后可申请不超过工程预算50%的预拨资金,差额部分待工程竣工合格后结算。组织实施中,申请人需编制维修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可根据维修方案选择施工单位并组织施工。竣工验收中,工程金额超过2万元,应由审价机构出具审价报告。施工合同、施工方案、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决算书(审价报告)、业主分摊清册应在“物业芜优”平台和分摊范围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并留存影像资料。资金结算中,区级主管部门在收到结算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向市管理中心提交资金结算申请。市管理中心应当在收到资金结算申请2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手续。

  据悉,此次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11月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邮箱:whwyglc@126.com,并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