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长江专题

灵活就业者可参加居民医保

2008-12-03 07:28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楚天金报)  记者丁玥 通讯员宋欣然、彭燕娥报道:昨日省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厅宣布,为解决更多的困难人群看病难问题,从现在起,无力承担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加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劳务的人员,包括钟点工、自由撰稿人、街头小贩等。按照以前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但因灵活就业人员收入不稳定,所以部分人没能连续参保,不能正常享受待遇。
    据悉,我省自今年6月开始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截止到11月底,全省1270万城镇居民中,已有640万人被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中,有191万名由政府全额补助的城镇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209万中小学生;21.8万名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老人,以及218万普通非从业居民。目前,全省已有5万多参保居民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医疗保险基金已支出6000多万元医疗费用。
    劳动保障部门建议,虽然城镇职工医保,比居民医保缴费较多,但待遇也相对较高,所以有能力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者,可尽量选择前者。

 

责编:吴晶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