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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昌尔:重点推进七项工作 全面建设法治湖北

2012-11-22 15:5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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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 邹汉青 通讯员 楚宗山)昨日上午,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出席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修班,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法治湖北”建设作辅导报告。

  辅导报告分为党的十八大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定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新任务等三个部分。

  在全面解读了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发展之后,张昌尔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省第十次党代会把建设“法治湖北”作为“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统一部署,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法治湖北”建设的实践紧密结合,与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与法治建设面临的情况问题紧密结合,把学习的效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确保我省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张昌尔强调,党的十八大把法治建设提升到新的历史高度,是“法治湖北”建设的重大机遇,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重点抓好七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推进依法执政,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健全民主制度,实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坚持推进科学立法,突出民生、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拓宽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法制化。三是坚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执法主体、职责、行为、程序、责任法定的原则严格执法。四是坚持推进公正司法,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质量,支持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让公平正义的光辉在每一起案件上显现。五是坚持推进全民守法,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持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环境。六是坚持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凸显法治保障对社会管理的作用,以法治化和网格化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七是坚持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加强法治学习,自觉培养法治思维,行使公权力时做到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合法,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责编:邓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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