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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2013-04-02 15:3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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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邓力 张琼 长江网记者 熊志)清明临近,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的人数增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期间市民饮食安全,今日(4月2日),武汉市食安办发布“清明”出行饮食安全预警信息。

 

  市食安办提示,外出祭祀扫墓和春游踏青期间,请广大市民到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在餐饮单位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了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并张贴着大笑、微笑、平脸脸谱来区分安全状况等级,市民们看到笑脸的餐馆就可放心的进店就餐。

  发布的警示信息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市民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或者就餐时要记得索要发票或者有关消费凭证,对于禽畜类肉制品及卤制品、荤凉菜、海(河)鲜等易导致过敏的食品,一定要注意其卫生标识,以便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维权。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清明节期间将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监督检查,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加工制售食品引起食物中毒事故的,将依法予以严惩,鼓励市民积极举办身边食品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为12345或96578。

责编: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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