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医疗机构获悉,因种种误区加剧儿童在交通事故中伤亡概率的事件屡有发生。上海新华医院急诊科主任潘曙明介绍了两起在沪发生的事故,一起是妈妈送孩子上幼儿园,正在吃早饭的孩子手中的鸡蛋滑落,妈妈稍一扭头汽车撞在树上,虽然时速不到25公里,但孩子还是撞击挡风玻璃身亡。另一起事故中,爷爷抱着孙子坐在前排,两辆车速都并不快的轿车相撞后,孙子当场飞出车厢死亡,这位爷爷事后在新华医院抢救,苏醒后第一句话就问:“我的孙子呢?”
新法重在教育公众
根据上海市最新表决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明年3月1日起,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坐椅。
记者发现,上海并没有在法规中规定违反这一条款的法律责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丁伟表示,“没有具体的罚则,确实可能 刚性 不足,但是立法规定已经提供了执法依据,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应以说服教育和纠正为主。”
上海徐汇区交警支队民警董绍剑告诉记者,在日常执勤时,交警已开始有意识地对不安全的儿童乘车方式提出警示,尤其是在城市快速路上发现危险乘车行为时,会当即要求监护人改正。
上海此次修法引发舆论强烈关注,绝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并希望尽快全国推广,但也有人担忧,法律缺乏强制性约束、汽车4S店缺乏安全坐椅配套服务、安全坐椅价格不菲等都会为规定执行带来障碍。
崔民彦表示:“各国此类法规的实施都有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随着公众安全意识的提高,倡导性规定可逐步过渡到强制性规定。在适用范围上,也可将出租车、公共交通工具等逐渐涵盖进来。”据悉,《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两项国家标准已于2012年正式实施,其中明确销售的新车必须配备儿童安全坐椅固定接口装置。崔民彦建议,机动车及安全坐椅生产销售商应积极参与宣传儿童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儿童安全坐椅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立法本身就是最好的宣传教育,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儿童乘车伤害的发生率降低了,就是法律最好的作用。”潘曙明说。
(原标题:上海立法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坐副驾 未设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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