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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2009年拟制定法规四件

2009-01-16 16:38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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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邹丹)长江网记者从1月16日举行的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工作会获悉,今年武汉市拟制定地方性法规4件、修订1件,立法调研项目9件。

  “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的立法计划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适应建设‘两型社会’、推动科学发展、切实保障民生的新要求,以适应我市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金芝透露,与“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管理办法》列入了立法计划,《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武汉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也列入了立法调研。
  
  此外,被广大市民关心的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列入了立法项目;武汉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武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修订)列入了立法调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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