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等四地“试水”湖北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2016-11-29 16:23 来源: 长江网
调整字体
长江网讯(记者 叶圣凡 通讯员 李宁)11月29日上午,湖北省体育局正式与鄂州市、潜江市、京山县、来凤县签订了“建设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合作协议”,长江网记者在“湖北省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省体育局明确了四个地方人民政府试点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工作机制。此举标志着湖北省实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阶段。

  座谈会上,鄂州市、潜江市、京山县、来凤县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当地开展试点工作的思路和初步打算,并表示:将以示范区试点建设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为出发点,以推动全民健身、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创新公共体育服务方式,扩大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促进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在下一步的试点工作实践中,我们将突出网球特色、推进普惠共享。”京山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局长严泽波介绍,作为中国网球特色城市,京山县是全国首个、也是至今唯一的“中国网球之乡”。当地民众网球运动已持续30多年,2016年初统计数据显示,该县网球运动参与者达6万多人、有2.1万多网协会员。严泽波表示,在试点实践中,该县将加大网球运动的普及和推广,通过探索网球学校“省校县办”新模式,培养、壮大网球后备人才队伍。潜江市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局局长徐中兵提出两年的创建目标:到2018年底基本建立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努力做到便利化服务、制度化安排、长效化推进,推动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任务,为全省探索经验和提供示范。

  据了解,此次试点时间为期两年,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筹备启动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推进阶段。根据《协议》要求,试点期间,省体育局将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试点地方一定支持,并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引导、支持、督导和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初步预算每年对鄂州下拨转移支付经费700万元,潜江、京山、来凤各500万元。

  湖北省体育局局长张家胜表示,确定在鄂州市、潜江市、京山县、来凤县开展试点,是对当地体育基础条件、层次类别、地域差异代表性等综合考虑的结果,通过试点建设,以期探索出可供全省范围推广的方式、方法。张家胜强调,当今体育正在从精英体育向大众体育延伸,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转变,从单纯发展体育事业向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并重发展转型。开展示范区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强和优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

责编:金鑫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