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重典”的威慑力加上有力的打击措施,让司机们更遵章守法,而查处的酒驾案也跟新规执行初期有不同的特点。
司机胆子变小了,但拒检“板眼”多了
4月2日凌晨,汉阳吴先生两餐酒毕,遇上民警检查,他先夺路狂跑;被拦停后,竟反锁车门灌下4两白酒,认为“这样你们查出来的不准,罚不了我”。最后他吹出了3580.8 mg/100ml检测结果,未能逃脱醉驾处罚。
5月2日,武昌的王先生喝了点小酒后开车上路,不料遇上盘查。任由民警劝说,就是锁门不出。眼见轿车被拖到停车场,在身旁友人的开导下,才“缴械投降”。在查酒过程中,不少酒司机还意图向执法人员行贿。
交警发现,与新规才执行时比,司机们的胆子小了,犯禁的少了。一旦遇上酒司机,虽然喝的还是“面子酒”、“感情酒”,但他们的“反侦察”能力更强了,对付检查的招也千奇百怪。
醉驾专班全天查酒
为了严查酒驾,去年8月,市交管局组建了专班,专司打击。醉驾办案中心成立近9个月,共受案579起,刑事立案侦查455起,涉及交通事故醉驾29起。
目前,市区两级交管部门联合巡警等力量,织成了查处酒驾的“天罗地网”。以前查处酒驾只是晚上几小时,现在是全天候,原来查处地点主要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现在扩展至城区主干道的每个主要路口。
太平洋保险武汉分公司的韦经理说:“酒驾入刑前,每周最少有3起半夜发生的酒驾事故,根本没法睡好觉。现在半个月难得碰到一起,终于睡得安稳了。”
责编: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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