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接受长江网网记者专访时表示,在我市餐饮业遭遇“寒冬”,营业收入和利润不景气的大背景下,仍然积极考虑餐饮行业员工的实际生活状态,实现员工工资“双10%”增长,展现了该行业勇于担责,迎难而上的企业精神,“老板员工一家亲”的氛围难能可贵。
据了解,这份集体合同有效期为今年4月18日至明年4月17日,共有16条。合同覆盖全市近5万家餐饮企业,近50万职工因此获益。合同达成前,劳资双方就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等主要条款展开现场协商。
职工方首席代表李军认为,根据现在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情况,月工资标准过低,用工方很难招到工人,为保障餐饮行业职工有足够的收入,在城市生活中幸福感更强,依照武汉城市发展GDP指数,市民生活综合水平标准,提出了最低工资标准增长10%,工资增幅达12%的择优方案,同时为保障餐饮行业能在目前的生存困境中逆流而上,让职工能和企业抱团取暖,同进退共患难,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职工劳动竞赛活动,节能降耗提升利润,实现餐饮行业营业收入和职工工资双增长。
企业方代表刘国梁表示,此前,餐饮行业受到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压力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影响,盈利空间大幅下降,实难接受职工方的要求,只能接受最低工资标准增长8%,工资涨幅10%,不过在各级工会组织帮扶解困举措的激励下,企业方愿意以大局为重,为职工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和生存空间。经过劳资双方积极协商,各让一步,以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幅各10%达成协议。
市总工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1年4月,被誉为“武汉样本”的《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出炉,规定餐饮行业最低工资比全市标准上浮30%,员工工资涨幅不低于9%。去年4月,这份合同续签2012年版本,其中,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涨130元和89元,员工工资涨幅不低于9%。今年餐饮行业的“双10%”增长,为其他行业树立了榜样,让“武汉样本”更加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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