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餐饮行业2012年度工资增长不低于9%

2012-04-19 13:2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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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叶圣凡 通讯员 胡文辉)长江网记者今日(4月19日)从武汉市总工会获悉,我市去年签订的餐饮行业集体合同为期一年,到今年4月下旬即将期满,为了更好的维护我市餐饮行业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双方代表共同签订新一轮集体合同,对工资标准、薪酬涨幅做了新的具体规定。其中,该行业中心城区与新城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300元、1064元,今年餐饮业职工的工资增长不低于9%。

  据了解,随着我市最低工资上涨,在新版合同草案中,餐饮从业者最低工资标准也跟着“刷新”。工作地点在中心城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00元;工作地点在新城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064元。与去年的合同比,这两项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上涨130元、89元。

  在今年我市餐饮行业集体合同的协商中,最大的分歧点当属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据介绍,职工方曾提出10%的薪酬涨幅,但企业考虑到企业成本,如油价、原材料价格的持续上涨,今年企业增收的不确定性很大,因此劳资双方经磋商,将今年的工资增长幅度确定为不低于9%。

背景资料:经过3轮谈判、5轮协商、大大小小100多场会议,2011年4月23日,《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出炉。合同对武汉45万餐饮从业者最关心的问题给出答案:最低工资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中心城区最低工资1170元/月,新城区最低975元/月;工资年度增幅不低于9%,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5月1日,合同正式实施。

    “这是全国迄今涉及企业、人数最多的一份行业集体合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雷腾芳介绍。武汉模式引发全国轰动,也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了一个可供探讨的范本。

    这份合同在全国引起热议,《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经济参考报》、中国新闻网、腾讯、长江网等国内百余家媒体和门户网站报道了工资企业协商的“武汉样本”。

    在这一样本的示范下,各行业工资标准“范本”也陆续出台:江岸区的有色金属、江汉区的IT行业、洪山区的物业管理、汉阳区的建筑安装……目前,武汉市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已覆盖23个行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达4.78万家,覆盖职工172万多人,占全市职工人数的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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