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不得出租承包科室 6月1日起生效

2014-05-20 09:2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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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晨报记者黎清 通讯员王芳)记者19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6月1日起,严禁政府举办的、享受国家全额或差额补贴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任何形式将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出租或变相出租承包给个人或组织进行营利性活动。

  省卫计委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医院涉及对内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对外合作的科室、项目和与其他个人或组织合作购置医疗设备的情况全面自查清理。对已出租的、变相出租承包的或违规合作项目,必须立即取消或终止出租、承包、合作合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对发现有出租承包科室等现象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月1日以后,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对各地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如发现公立医疗机构还存在有出租承包科室等情况,将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若群众发现公立医疗机构存在出租承包科室等现象,可拨打电话027-87215185举报。

责编: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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