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牌匾眼镜公司被罚
长江日报:(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梁胜 胡剑 庆双)5月12日,武汉东方明达眼镜有限公司因擅自改动质量牌匾,被工商部门从轻罚款4000元。
今年3月6日,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工商人员执法时,发现流芳湖口村“明达眼镜店”门口两边悬挂着“湖北市场质量信得过品牌(企业)”和“武汉市场知名企业”木制牌匾,店内醒目处悬挂着“重承诺、守信誉3·15推介企业”铜制牌匾,牌匾有明显改动。
提供牌匾的武汉东方明达眼镜有限公司,获得的是武汉名牌战略促进会于2006年1月授予的“2005年度武汉市场知名企业”,但实际使用时去掉了“2005年度”。调查还发现了其他违规行为。
工商部门认定,该公司属于虚假宣传,依照有关规定,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去年汶川地震期间,该公司老板蒋某个人主动捐款12万元,还率员工开车到灾区抗震救灾,其价值近20万元的车因余震而损毁。工商部门决定酌情从轻处罚。
责编:熊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