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启动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2009-11-15 18: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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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叶圣凡 通讯员 张俊奇)关爱弱势群体,关注残疾人生存空间;长江网记者今日(11月15日)获悉,湖北省实施“康苗工程”试点先行区,率先在我省武汉市武昌区、宜昌市夷陵区、黄冈蕲春地区开展“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而武昌区今日第一个正式启动该项工程。

 

  在今天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底,武昌区将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为先天性白内障儿童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并进行康复训练;为低视力儿童验配助视器,通过康复训练改善视力。
2、为贫困聋儿配戴助听器;为极重度听力障碍贫困聋儿植入人工耳蜗;开展系统听力语言训练,改善言语交流功能。
3、为唇颚裂、舌系带发育畸形儿童实施修补手术,开展语言康复训练,恢复言语交流功能。
4、为脑瘫,先天轻中度畸形的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制作配戴矫形器具,开展综合性康复训练,改善他们的运动功能。
5、为影响生长发育,导致智力低下等严重残疾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儿童,先天性苯丙酮尿症儿童分别提供药用甲状腺素片和特制奶粉,防止残疾发生。

实施步骤

(一)培训调查阶段(2009年11月前)
1、培训筛查人员
  举办区、街筛查人员培训班,对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残联康复工作人员、计划生育站人员等有关筛查人员进行0—6岁残疾儿童康复对象筛查和医疗康复知识培训。
2、筛查康复对象
(1)区项目办组织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初筛,初步认定康复对象。
(2)采取在所在街道报名和街计划生育服务站,街卫生服务中心摸底相结合的方式,对残疾儿童登记汇总、录入残疾儿童数据库。
(3)部分需要到指定机构进行复筛确认的,上报市、省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批准的机构复筛,确定康复对象。
3、指定医疗、康复机构
  按省项目办指定的医疗、康复机构,实施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1月——2010年12月)

1、报名审核
(1)凡户口在武昌区的0——6岁残疾儿童,由家长在社区报名;
(2)街道残联、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对报名对象联合进行初筛;
(3)区项目办对初筛合格者进行筛查,确定康复对象;
2、复筛检查
  在筛查的基础上,由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康复对象进行复筛。
3、手术治疗
视力残疾:先天性白内障儿童,由区项目办上报,省项目办统一组织到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治疗。
听力残疾:对极重度听力障碍聋儿,到定点医院进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言语残疾:因舌系带发育畸形或唇颚裂发音不清晰的儿童,到定点医院进行修复手术。
肢体残疾:患先天性马蹄内翻足,肢体和外耳道畸形需要手术矫治的儿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矫治手术。
4、配辅助器具
视力残疾:低视力儿童,由区项目办指定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或低视力专门眼镜店免费配用助视器。
听力残疾:区项目办指定聋儿定点康复机构为聋儿提供助听器验配,制作耳模。
肢体残疾:术后儿童到定点机构装配矫形器。不需要手术治疗的儿童,到定点机构装配矫正器。
致残的特殊病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儿童,到定点医院分别免费服用甲状腺素片和特制奶粉。
5、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低视力儿童在配用助视器后接受指导训练。
听力残疾:配备助听器的儿童在语训机构接受语言训练康复服务。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的儿童,按规定到指定康复机构进行术后康复训练。
言语残疾:接受手术的儿童到定点聋儿康复机构进行语言、语音矫正训练。
肢体残疾:脑瘫和下肢瘫的儿童,到定点机构进行康复训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
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将由省项目办实行销号制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实施完成后将进行总结表彰。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政府成立由副区长朱向梅牵头,卫生、民政、人口计生、财政、教育和残联等部门参加的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的总体规划,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区残联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成单位主要职责:
卫生部门:建立残疾儿童预防与监测网络;参与残疾儿童筛查;指定定点医疗康复机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
民政部门:对残疾儿童家庭贫穷状况进行认定;做好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的帮扶工作。
人口计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从人口出生源头控制、减少残疾发生;参与残疾儿童筛查。
财政部门:将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
教育部门:协助做好残疾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帮助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
残联:承担项目办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街道:做好抢救性康复工程的落实工作。

(二)经费保障
  2010年预计康复经费约150万元,其中政府投入约110万元。资金来源从财政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福利基金、社会捐助等渠道筹集。

(三)技术保障
   武昌区项目办成立以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等四类康复专家组成的专家技术指导小组。依托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等机构实施康复项目。在抢救性康复工程中发生的康复费将根据家庭困难情况按比例进行资助,其中低保户由政府全额资助。

  

  武昌区残联理事长姜建秋在接受本网记者的采访时表示,武昌区作为湖北省“康苗工程”试点先行区,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残联协调、社会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全面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残疾的发生。并以此为契机,逐步形成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保障和服务体系,从根本上改善0—6岁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实现残疾儿童2012年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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