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行15年的“鞋类三包”将废止

2010-03-02 07: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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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金报)(记者 柯锐)再贵的皮鞋,只要超过7天,出现再严重的质量问题也只修不退换;只要过了3个月的“包修期”,要修理就得消费者自掏腰包。记者获悉,已施行15年的武汉“鞋类三包”规定,因被指“袒护商家”而即将废止。

  鞋类投诉每天13起


  “我去年12月底在大东门买了一双牛皮单鞋,1月20日鞋尖就开胶了,商家拒绝返厂维修,而只是拿到外面小店随便修了一下,这太不合理了。”


  近年来,武汉市各级消协受理鞋类消费纠纷呈逐年上升态势,消费者投诉不断。据武汉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统计,仅去年一个季度就受理消费者关于鞋类的投诉1098件,平均每天近13件。

  鞋类“三包”被指“袒护商家”


  省消委有关负责人称,鞋类投诉增多,主要原因之一,是1995年制定颁布的《武汉市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鞋类“三包”)中,许多规定已不合理,已无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例如,武汉鞋类“三包”规定,自出售之日起,皮鞋三月内,非天然革鞋一月内,发现断跟、掉跟、脱线、脱胶等质量问题,凡可修复的,均免费修理。这也就是说,即使上千元或再贵的皮鞋,出现了断跟等严重问题,只要能修,消费者就不能要求退货或换货。


  该“三包”第4条还规定:商品自出售7天内出现断帮、脱浆的,可免费更换。这就意味着,7天内出现断帮这样严重的质量问题,而不能退货;只有在无同型号鞋时,才准许退货。此外,在退换货时,商家可收取10%-30%的折旧费,不少消费者认为这明显不合理。


  此外,检测难也是鞋类投诉多的原因之一。不少消费者反映,买鞋出现纠纷后,商家动辄要求消费者去检测质量,而一双鞋子的检测费有时可能比产品本身还贵。


  消协调查发现,超过80%的消费者认为,该办法已明显滞后,甚至有“袒护商家”之嫌。

  鞋类“三包”近期将废止


  鉴于该鞋类“三包”已与当前形势严重不适应,省消委组织武汉市消协进行了相关调查,并随后向武汉市政府有关部门建议废止。


  记者昨悉,武汉市有关部门回复称,经研究,已决定在近期将该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废止,重新制定新的相关规定。

 

责编: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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