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考成绩由等级制调整为分数制

2010-11-19 14:5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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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吴慧 通讯员 邹永宁)11月19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教育局获悉,2011年起,武汉市将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办法: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学科成绩呈现方式由等级制调整为分数制,其他学科成绩仍实行等级制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据悉,2005年,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一改三突破”(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个方面取得突破)的改革目标。我市武昌区作为国家课改实验区,按照《指导意见》精神,进行了先行探索。近几年来,我市在探索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也引起了社会和学生家长的关注。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学科成绩呈现方式实行等级制(中考位置值)在我市实行了4年。实践证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学科成绩实行等级制,体现了国家课程改革实验的精神,改变了以分数细化学生类别的状况,促进了学生各学科的均衡发展,淡化了学科成绩在高中招生中的选拔功能,为推进初中课程改革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以位置值呈现学生学业成绩,并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录取依据,需与高中招生计划相衔接,转换方式过于复杂,作为高中招生标准直观性不强,市民认可度不高;以位置值作为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不足以鼓励学生自我自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中考成绩位置值呈现方式与高考成绩分数呈现方式不一致,市民接受度不高;也不便于初中和高中学校日常教学研究和管理。

  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成绩呈现方式,发挥学业评价在促进学生成长中学校、社会、家庭的支持作用,结合全国有些同类城市的做法,市教育局决定从2011年起将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评价办法:学生毕业升学考试学科成绩呈现方式由等级制调整为分数制,其他学科成绩仍实行等级制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武汉市教育局负责人透露,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具体方案将适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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