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起武汉卖房须明码标价

2010-12-07 07: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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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眼下,很多售楼部里并没将房价公布出来,开发商可任意提价。但明年1月1日起,在售楼部里,可售商品房必须明码标价,且是一房一价,开发商不能随便提价。

  昨日获悉,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通知》,并下发给各区房管局和全市开发商。《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在商品房销售之前,开发商必须对准售的每套房源按规定明码标价,且价目齐全。要在售楼部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

  《通知》还规定,开发商应做好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方案,并按批准的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该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项目总体预售计划和销售方式等。同时,预售方案要在售楼部清晰明示。

  《通知》要求,开发商应当保证售楼部公示的每套房屋价格与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申报的价格一致,确需要调整价格的,开发商应重新申报备案,并按新调整的价格及时在售楼部公示。

 

责编:张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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