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扩面启动
湖北省卫生厅副厅长张俊超介绍全省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情况
发布会通报指出,全省实施医改一年多来,医改工作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中心任务,全面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1月底,全省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58万人,超额完成全年1830万人的目标任务;参加新农合的达3833万人,参合率为97.4%;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569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93.1%;已将60多万政策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关闭破产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也通过多种筹资渠道和参保形式逐步解决其医保问题。
通报说,74%居民医保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试点,超额完成60%的目标。97%新农合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超额完成80%的目标。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6%;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1.6%;全省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1%。
去年12月,我省公布了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名单,并于今年1月31日率先在37个县(市、区)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具体名单为:江汉区、硚口区、武昌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汉南区、西塞山区、大冶市、谷城县、保康县、老河口市、公安县、石首市、松滋市、夷陵区、远安县、宜都市、枝江市、郧西县、房县、云梦县、汉川市、掇刀区、京山县、鄂城区、团风县、红安县、武穴市、咸安区、赤壁市、曾都区、恩施市、建始县、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
此次新增30个试点县(市、区)名单为:江岸区、汉阳区、青山区、阳新县、襄州区、南漳县、枣阳市、沙市区、荆州区、秭归县、兴山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当阳市、竹山县、竹溪县、丹江口市、孝昌县、应城市、安陆市、东宝区、梁子湖区、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崇阳县、嘉鱼县、广水市、咸丰县、巴东县、鹤峰县。
另外,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并纳入新增扩面试点范围。至此,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区)由去年37个扩至67个,占全省103个县(市、区)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