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展春季消防专项整治 严查8类场所

2011-04-13 16: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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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郝琦 通讯员 田景超)今年以来,武汉市连续发生多起亡人火灾事故,并造成较大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硚口“1•17”火灾和洪山“3•24”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武汉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将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火灾隐患,集中查封一批危险场所和部位,集中关停取缔一批违法经营场所,集中公布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集中处理一批违反消防法律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4月13日上午,武汉市政府在市委会议中心召开了全市春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次整治工作将为期半年,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胡绪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马旭明为组长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行动涉及范围包括:1、城中村和老城建筑密集区域;2、出租屋;3、“三合一”、“多合一”场所;4、“十小”场所;5、学校、幼儿园;6、公共娱乐场所;7、养老院、福利院;8、商场、市场。

 

  会议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各级综治办、公安部门、国土规划部门、教育部门、房管部门、工商部门、文化部门、民政部门、城管部门、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供电部门、水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等14部门要各司其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部门排查存在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的单位或场所,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一律立案查处;依法应予以临时查封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依法应当强制拆除的,一律予以强制拆除;依法应作出“三停”处罚的,一律予以关停;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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