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武汉开收房屋“养老金”

2011-04-30 0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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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马振华)从5月1日起,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开始实行,武汉市房屋“养老金”使用在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被喻为房屋“养老金”。

  与老的管理办法不一样,新办法规定:将商品住宅的购房人维修资金交存时点,由原来的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前移至办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续前,确保维修资金归集到位;达到法定条件后,维修资金可划转到业主大会(全体业主)。通过业主的自主管理,使维修资金使用更方便、快捷;当发生紧急情况且危及公共安全,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又不作为时,由所在区的房管局按规定程序组织代修。

  市民可以登录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链接专网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利息和资金结余等信息。或者打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电话027-85482437查询。

责编:吴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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