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号是字母的车辆也要按单双号通行
(记者 张哲一 通讯员 黄进明 王威 鲁敏)近日,车牌号为“湘J8820B”的车主陈先生向武汉交管部门咨询,他的车牌尾号是英文字母“B”,在武汉市分单双号限行的道路上如何通行?今日(6月12日),武汉市交管局对此专门发布通告: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辆,按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分单双日通行。
具体规定为: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分单双号通行的道路上,机动车车牌(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辆,按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日期分单双日通行。即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单数(1、3、5、7、9)的只准许单日通行,字母前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双数(2、4、6、8、0)的只准许双日通行;牵引挂车的车辆以牵引车号牌尾数为准界定单双号,所牵引的挂车不受单双号管理措施限制;该通告自2011年6月20日起施行。
该局法制处有关负责人解释,该通告规定的单双号区分方法是,按车辆号牌“尾数”,而非“尾号”,即:以车牌中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的奇、偶来决定单双号。因此,无论车牌尾号有无字母,直接看最后一个数字即可。具体到陈先生的“湘J8820B”这一例,该车牌中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0”,系偶数,则应该按双号通行。
据了解, 自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允许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以来,部分城市的机动车牌照尾号出现了英文字母。各地先后出台了本地的单双号区分方法,但具体区分方法有所不同,比如,北京规定: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浙江省规定:前13个字母从A到M算单号,后13个从N到Z算双号;而济南、石家庄、广州等城市则规定: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