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电动自行车今起上牌照
(长江日报)(记者李亦中)今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开始登记上牌。车主可就近到交管部门设置的30个固定登记点(本报17日曾公布)办理上牌手续。
申请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请携带好电动自行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购车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非本市居民还需提交《居住证》或《居住证》待办凭证。
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月17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以发票时间为准),车主须在6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6月17日起购买的合格电动自行车,车主须自购买之日起30天内办理登记上牌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6月17日起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手续;6月17日以前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交管部门将核发有效期为3年的牌证。
责编:熊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