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管部门严厉打击阻碍执法行为
今年10月10日至11月1日,全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共发生6起因当事人阻碍执法致民警受伤案件,其中有4起涉及“三车”(摩托车、电动车、“麻木”)。目前,这4起案件中 ,1人被刑事拘留,2人受到行政处罚。
据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为解决群众反映的交通秩序混乱突出问题,交管部门持续对“三车”各类违法进行整治,路面秩序明显好转,为巩固前期成果,10月 份以来,市交管局进一步加大了“三车”整治力度。但部分“三车”违法者为了逃避处罚,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对民警采取谩骂、侮辱甚至殴打等方式阻碍执法。
2011年10月10日18点40分,江汉大队民警张建喜在姑嫂树路常青三路值勤,发现陈某驾驶号牌为“武汉B93427”电动车违法载人,立即示意陈某停车,并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并 依法处罚。车上两名男青年对民警执法极不配合,接受处罚后仍在原地辱骂民警。民警对他们的辱骂没有理睬。骂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人在离开时仍旧违法载人,张建喜上前再次 纠正其违法载人的行为。陈某恼羞成怒大声辱骂民警,动手将民警的眼镜打掉在地,并用右手手指猛戳民警左胸,造成张建喜左胸有紫色淤青,引起呼吸不畅。10月11日,陈某因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还有部分“三车”违法驾驶人在道路上遇到民警拦车不停,抱着侥幸心理强行冲岗,甚至直接驾车冲撞民警阻碍执法,导致民警受伤。2011年11月1日9时许,硚口大队秩序科 科长贺斌带领民警王伟、刘建平在江汉二桥二环线路口整治“三车”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从江汉二桥下来后往二环线汉口方向立交桥上驶来,民警刘建平、王伟先后示意其停 车接受检查均被其强行冲过,最后撞到在第三位置拦截的贺斌左手手肘后才停下,致使贺斌左手臂轻微红肿。事发后,驾驶人弃车逃逸,硚口大队依法将该车暂扣,目前,硚口公 安分局宗关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市公安交管局局长李顺年表示: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治庸问责”的具体要求,坚定不移的大力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秩序混乱”和“三车”这两个突 出问题。对阻碍执法行为,警方将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惩处。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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