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实施目标管理 试点学院改革

2012-01-09 09:4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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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洪世、叶文波)1月5日下午,湖北大学隆重举行“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目标管理任务书签字仪式,进一步部署和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的各项工作。校党委书记刘建凡主持签字仪式并发表讲话。校长熊健民分别与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院长签定目标管理任务书。


  刘建凡指出,“试点学院改革”的核心在于五个方面:一是管理重心下移。要通过改革,使学校的管理重心向学院下移,强化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使学院迸发出最强大的活力。二是责权利捆绑。

 

  “责”就是学院院长、党委书记要负起领导学院改革发展的主要责任。

 

  “权”就是赋予院长、书记在人事、财务、管理方面的权限。

 

  “利”就是带领学院取得显著发展成效的院长、书记及所在学院,将得到学校的奖励。

 

  三是责任目标考核。要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学院改革发展成效,根据考核情况兑现奖惩。在设计指标体系和制定目标任务时,充分考虑学院学科间的差异,实行分类考核。

 

  四是多种监督并行。要通过校领导、职能部门、院内教职工监督和干部年度考核等途径,健全“免职程序”等约束机制,使院长、书记合理使用手中的权力,避免权力滥用。

 

  五是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决策。要把“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学院一级议事决策的主要方式,学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策。


      刘建凡强调,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是增强学校办学实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尊重人才和鼓励创新的需要,全校上下要充分认识实施“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的意义,进一步增强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刘建凡要求,各部门、各学院要积极行动起来,抓好“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教育体制创新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是“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的领导机构。学院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任务,层层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宏观协调和服务工作,主动服务,热情服务。

 

  二要大力宣传,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学院要面向广大干部职工,把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合理性讲清,把改革的内在运行架构和机理讲透。同时要广泛动员,形成全员参与的强大合力。

 

  三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紧紧围绕重点学科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学校发展的战略重点,以改革为动力,坚持科学发展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取得突破。

 

  四要矢志不渝,善于总结。广大教职工要与学校保持一致,齐心协力、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引向深入。要对改革中的新做法、新成果、新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和推广。五个试点学院要勇于承担起“率先改革、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责任,非试点学院要提前谋划,提前思考,提前行动。


     熊健民分别与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学院院长签定了目标管理任务书。任务书是学校根据《综合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实施方案》精神,对照《学院目标考核指标体系》,由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反复磋商制定的,将作为考核学院工作的主要依据。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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