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春季收费标准不变
(长江日报)(记者宋兰兰 冯劲松 通讯员邹永宁 王丽华 实习生蒋兰婷)2月7日,我市百万中小学生将迎来春季开学。昨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公布我市2012年春季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详见http://www.wh-price.gov.cn/cms/publish/whswjjw/2012-02/02/1201202021630380014.html)。与秋季开学相比,公办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均保持不变。
据悉,武汉市幼儿园收费标准系1999年制定。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春季开学,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仍保持不变。新的收费标准仍在酝酿中,待时机成熟后将予以调整。
为让学生明明白白缴费上学,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对2012年春季各类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核定,并要求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切实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程序,规范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除责令全额退款外,还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收费监督电话:市物价局12358,市教育局65608550。
说明:市物价局、市教育局要求:11所民办学校收费应实行“老生老标准,新生新标准”;对新入学学生应当按学期收取学费,不得跨学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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