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车内空气质量将有“裁判”

2012-02-28 09: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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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长江日报消息,3月1日起,由环保部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正式实施,车内空气质量首次有了标准。昨日业内人士表示,这个国家酝酿了8年的政策,使得车内空气是否有问题可以有正式裁决。

    据了解,这个新指南除适用于新车外,已销售的车辆亦可参照使用。法律界人士称,车主若向法院起诉,只要鉴定日在2012年3月1日以后,鉴定机构就会按照“指南”的标准做出鉴定。这样,即使车辆的购买时间在2012年3月1日以前,也可以按新规来维权。

    在此之前,国内没有车内空气污染的“评价尺”,面对新车内的异常味道,车主要么忍耐,要么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然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毕竟与车内存在不同,按室内空气标准测量数据,消费者即使与汽车厂商对簿公堂,也鲜见胜诉者。

    即将实施的“指南”与《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比,两者确实存在不同,汽车内部空气质量比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宽松”。比如,对于甲苯的标准,“指南”是不超过1.10毫克/立方米,而室内标准是不超过0.20毫克/立方米;对于二甲苯,车内标准是不超过1.50毫克/立方米,室内标准是不超过0.20毫克/立方米。

    行业内流行的解释是,车内的空间小,停留时间短,可以通过打开车窗、开启外循环通风设施等方式换气,比室内空气转换速度快,污染消除也快。

    其实,早在2009年底,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制定的《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已向各界征求意见。2年多政策难出台,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是利益博弈所致。

    一旦车内空气检测标准出台,车内空气开始有了判别指标,消费者有了维权的标准,车商就需要对车内空气进行控制,可能增加成本。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指南公布的标准以“GB/T”打头,即为推荐性国家标准,非强制性标准。“因此,是否能在短时间内改变新车空气污染的问题,还有待考验”。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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