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协管员将参与违停取证

2012-03-31 15:5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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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张哲一 通讯员 王威 鲁敏)今日(3月31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公安交管局获悉,4月1日起,市交管部门启用交通协管员参与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在全市100条重点道路协助交管部门管理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的行为。

  交管部门介绍,今年,市委、市政府为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将“机动车违法停车”列入治庸问责的“十个突出问题”之一。为加强停车秩序管理,交管部门确定了100条重点管理道路,加大了对重点路段违法停车的执法力度。同时,借鉴北京、杭州等城市由交通协管员参与停车管理的经验,在警力不足的时段和路段,交通协管员对不在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宣传、劝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由交通协管员使用摄像、照相设备记录机动车的停车事实,填写并粘贴《武汉市交通协管员记录道路停车行为告知单》,提示驾驶人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并将记录停车事实的影像资料报告交管部门进行甄别,交管部门确认有违法停车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市交管部门表示,协管员参与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法律依据是《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二条,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规定,以及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关于交通协管员可以在交通民警指导下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和“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队伍,可以协助交通警察劝阻、告知并向交管部门报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律师:这种做法合法可取

  记者就市交管部门启用交通协管员参与道路停车秩序管理采访了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柳平律师。

  柳平认为:近年来,全市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违法停车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武汉市交通阻塞的重要原因之一,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也成了临时停车场,有的驾驶人或图一时方便,就近停车,不愿意将车辆驶入停车场;或为减少停车费用支出,占用公共道路违法停车。违法停车直接挤占了有限的道路资源,阻碍了他人畅通出行的需求,加强对停车秩序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确保城市健康和协调发展的必须,也是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

  根治停车乱象也不可能一蹴而就,由乱而治首要的是对违法停车行为及时有效的劝阻和查处,这些工作仅靠交警是显然不够的。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参与协助停车秩序管理,将进一步提高对停车管理的覆盖面,提升管理的社会效果。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对违法停车的行为进行宣传、劝阻、报告,可以起到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警示违法行为人的作用,符合《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在参与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过程中,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使用摄像、照相器材记录机动车的停车事实,填写并粘贴《武汉市交通协管员记录道路停车告知单》的行为,与交通民警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的执法行为有着明显区别。前者,是一个发现、记录违法嫌疑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这既是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又是交通协管员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符合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后者,是由交通民警在现场确认违法停车事实,并据此作出处罚决定。

责编: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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